烟台5月起小饭桌实行备案制 场所成最大门槛
水母网
2012-04-30 00:35:50 | 阅读次数:0
从5月1日起,烟台小饭桌实行备案制度,启用《餐饮服务备案证》。新规即将执行,市区小饭桌情况如何?
    ◆记者调查:住家办小饭桌是常态

  新规规定,学生小饭桌加工经营场所应为独立场所,不得同时做为居民家庭生活等其他用途。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其中食品处理区使用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记者走访发现,市区中小学校周围都有家庭式小饭桌,通常在居民楼内,每月收费从330元到440元不等。记者走访了四五家小饭桌,发现没有一家符合新规。学生用餐的房间同时用于午休,摆上折叠桌就吃午餐,撤了桌子铺上折叠床就可午休。有的小饭桌让学生在吃饭的长桌子上面午休。

  在一家小饭桌,记者看到,在不足100平方米的居室内,小饭桌主人张女士腾出了两个房间,摆上了几个长桌子供学生们吃饭,厨房就是自己家平时用的厨房,饭后收起桌子,然后给孩子铺上榻榻米让他们午休。

  ◆经营者:两个条件挺挠头

  对于新规要求的小饭桌加工经营使用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其中厨房需达到30平方米,小饭桌经营者们普遍称,“难达到”。

  小饭桌经营者张女士告诉记者,有两个规定达不到:一是住家不能开小饭桌,二是厨房必须达到30平方米,“我不可能单独租个房子来开小饭桌。”张女士说,她经营小饭桌8年了,和老伴办了健康证,家长来的时候就给他们看看,好让他们放心。对于饭菜的用料,他们自己吃什么样的米面油,就给孩子们用什么,“只要保证干净卫生,我就觉得合格了”。

  二中附近一小饭桌经营者李女士也对新规的面积要求挠头,说:“小饭桌是小本生意,哪能出去租房子?”采访中,小饭桌的经营者普遍表示,校外小饭桌需求大,生意不错。

  ◆家长:期盼能够加强监管

  校外小饭桌比学校食堂贵些,学生们为何出来吃?某学校初二学生孟欣欣说:“我觉得校外小饭桌比学校食堂好吃,每天三菜一汤,吃完还可以午休。”当记者问一些学生:“有的小饭桌没有健康证,担心吗?”大多数学生显得有点茫然,“家长报的名,好多同学都在这里吃,应该问题不大吧。”

  对于小饭桌即将实行的新规,家长们表示赞成。许先生说:“不管是在学校吃,还是在校外小饭桌吃,吃得卫生是最重要的。现在对于校外小饭桌是否规范,我心里没有底。”李女士说:“早就应该加强对小饭桌的管理了,健康证、饭菜质量等都应好好监管,这样才能让孩子吃得更放心。”

  ◆主管部门:符合条件就可发证

  5月1日起,小饭桌启用《餐饮服务备案证》。从摸底调查来看,芝罘区约有170多家小饭桌。

  芝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做好了办证准备,《餐饮服务备案证》已印刷好,有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办证。

  芝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经营者做好准备后,可提出办证申请。不合规定的,我们会帮助申请者整改,不会因为面积不合规定就一刀切,整改合格后再发放餐饮服务备案证。所有要求都合格后,我们才会正式受理,最快当天就能办好证。”

  芝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丁波说,启用《餐饮服务备案证》后,每学期开学前,他们将在各中小学门前醒目位置公告学校周边登记的学生小饭桌名单和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加强对小饭桌的监督管理,确保学生吃得放心,家长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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